標題有點聳動,我承認,從朋友告訴我發生在他周遭的故事,關於人生伴侶與外遇。
人生這條路很長,不是?
可也總有盡頭的時候,但在此之前一路上陪伴你的人會是誰?而你又決定陪伴誰?
故事是這樣的:友人提到他周遭的某A半年前已經將戒指交付給他的未婚妻,遞上的proposal也已經獲得對方首肯,然而某A最近卻與公司一位女同事走得近,還在信義區來個兩人晚餐,甚至某A還唸著希望能跟著這位女同事近期一起出差國外。
友人敘述性說完這個故事,但我的腦海裡卻浮現一句話:「是你背叛?還是我無知?」這世界上充滿誘惑,對男人對女人而言都有機會遇到,對於誘惑能不能正面面對?或者只是一味避開?見仁見智。同事說得好,千萬不要臨老入花叢,年輕時經歷過試驗,也把持住那才是真的。
然而我驚訝的是,友人站在男性觀點卻認為他可以理解為何會有這樣的狀況。
當兩個人打算結婚的時候,就像合約已經進入起草階段,而正式合約中往往會寫入「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,非經雙方同意不得移轉給任意第三人」,不光是合約裡容不下一粒沙,感情、婚姻與承諾都是如此。
如果某A持續這樣的多方關係下去,不得不為這位未婚妻感到悲哀,兩人同在一個城市裡,其中一人卻以工作忙碌作為掩飾,暗渡陳倉背地裡任由自己放縱,這樣的人在工作上同樣不值得信任。連關係密切的人都可以背叛,何況是對公司,以輕浮的態度隨意給出承諾,何等廉價。
或許有人認為還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前,人人有追求幸福的權利,在我看來這不過是冠冕堂皇的藉口,光明正大把關係處理清楚,要追求新幸福就勇敢把之前的關係徹底清除乾淨,就像RD寫程式要清楚、乾淨,而不是亂七八糟糊成一團的爛賬。
女人啊,倘若遇到在愛情、婚姻裡背叛你的人,除非你願意容忍「任意第三人」存在於人生契約裡,否則就態度清楚讓男人知道會踢到鐵板,而且痛是男人你自找的。
勇敢離開背叛你的人,不論曾經如何相愛。
當對方或有意或無意與別人曖昧時,他哪裡還有腦袋去記住你們的那些曾經!
記住,一次心痛的教訓就很夠了,不用第二次。做個勇敢的女人,我支持妳。
給打算、正在、即將、已經背叛另一半的你:
如果你戰勝誘惑後更懂得珍惜你的親密愛人,恭喜你。
可如果你被誘惑俘虜,只想跟你說:途中擅自珍重。
- May 07 Wed 2008 21:57
[思考][是你背叛?還是我無知?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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